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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Center藥用輔料羧甲纖維素鈉 CP質量標準
貨號 | 111 | 規格 | 2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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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周期 | 現貨 | 主要用途 | 填充劑 崩解劑 |
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 |
藥用輔料羧甲纖維素鈉 CP質量標準
藥用輔料羧甲纖維素鈉 CP質量標準
酸鈉 避光操作。取本品0.5g(按干燥品計),精密稱定,置燒杯中,加5mol/L醋酸溶液與水各5ml,攪拌至少30分鐘使酸鈉溶解,加丙酮80ml2g,攪拌使羧甲纖維素*沉淀,濾過,用丙酮定量轉移至100ml量瓶中,用丙酮稀釋至刻度,搖勻,靜置24小時,取上清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取室溫減壓干燥12小時的酸0.310g,精密稱定置10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100ml量瓶中,加5mol/L醋酸溶液5ml,靜置30分鐘,加丙酮80ml與2g,搖勻,用丙酮稀釋至刻度,搖勻,靜置24小時,作為對照溶液。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溶液各2.0ml,分別置25ml納氏比色管中,水浴加熱至丙酮揮去,放冷,精密加2,7-二羥基萘硫酸溶液(取2,7-二羥基萘10mg,加硫酸100ml使溶解,放至顏色褪去,2天內使用)20ml,密塞,搖勻,置水浴中加熱20分鐘,放冷,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比較,顏色不得更深。必要時,取上述兩種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通則0401),10分鐘內,在540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計算。含酸鈉不得過0.4%。 干燥失重 取本品1.0g,在105℃干燥6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10.0%(通則0831)。
事實上,《有關規定》已明確,"對未取得批準文號且歷史沿用的藥用輔料,應按照與藥品制劑生產企業合同約定的質量協議組織生產。"
事實上,除了針對暫時沒出臺國家標準的藥用輔料供需雙方可以進行共同約定外,這一辦法也適用于已有國家標準的藥用輔料的生產。
宋民憲表示:"按照《有關規定》,在國家標準基礎上,根據制劑需要,制劑企業與藥輔企業還可以再約定標準。"
在宋民憲看來,藥輔企業與制藥企業關系連接點主要在于執行標準、給藥途徑、用量、輔料工藝原理(含原料)、載何種藥物、制劑工藝、制劑適用對象等方面,"而這些連接點,恰恰也是雙方約定相關生產標準的關鍵點。"
據記者了解,國內已有部分藥輔生產企業在生產具有國家標準的藥用輔料時,會根據制劑企業的需要,尤其是功能性方面的需要,提高藥輔的生產標準。